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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20kV电缆系统型式试验的组装要求、认可范围及试验概要

发布时间:2026.08.11 新闻来源: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1. 试样组装与预处理要求

  • 组装规范: 必须严格按照制造方安装说明书进行,使用制造方提供等级和数量的材料(含润滑剂)。
  • 状态要求: 附件外表面应干燥、清洁;电缆和附件不得经受任何未经说明书规定的、可能改变其电气/热/机械性能的处理。
  • 接头外保护层: 在进行热循环电压试验、雷电冲击等后续试验时,接头必须加上外保护层。
    • 例外情况: 若能证明该外保护层不会影响接头绝缘性能(如无热机械或相容性影响),则可免加。
  • 终端说明: 本文件不规定终端的环境条件试验。

2. 型式试验认可范围(扩展规则)

当某一特定导体截面和结构的220kV电缆系统通过型式试验后,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该试验结果对同额定电压(相同Um值)、相同结构的其他导体截面电缆系统认可有效:
表格
条件 具体要求 备注/例外
导体截面 不大于已通过试验的电缆导体截面
结构相似性 型式相同,绝缘和半导电屏蔽制造工艺相同 仅因导体种类/材料差异或保护层差异,除非显著影响结果,否则不必重复电气试验;但可能需重复弯曲、热循环或相容性试验
电场强度 导体/绝缘屏蔽、附件主绝缘及界面上的最大计算电场强度 ≤ 已通过试验的值 若电压相同、截面较小且绝缘厚度≥已试电缆,导体最大场强允许比已试电缆大10%

⚠️ 材料变更的特殊要求

  • 若包覆在屏蔽绝缘芯上的材料组合不同于原先已通过型式试验的组合,即使电压/截面不同,也可能需要重复进行成品电缆段的老化试验以验证材料相容性。
  • 取自不同额定电压或截面的电缆试样,通常不需进行电缆组件型式试验,除非采用了不同的生产材料。

3. 型式试验构成与执行原则

  • 试验组成:
    • 电气试验: 针对成品电缆系统。
    • 非电气试验: 针对电缆组件和成品电缆段(汇总于表3,涵盖交联聚乙烯绝缘及各种外护套材料)。
  • 执行顺序: 除弯曲试验外,所有电气试验应在同一根电缆系统试样上依次进行。
  • 燃烧试验: 仅在制造方主动申明以此作为设计特点时才要求进行。
  • 证明文件: 以下任一文件均可作为通过型式试验的有效证明:
    • 有资质监证机构代表签署的证书;
    • 制造方合适资格官员签署的试验报告;
    • 独立试验室出具的试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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